境外公司:廣州個人需要申報的境外所得有哪些內容
發布日期:2017-02-20 00:00:00 閱讀次數:0
個人需要申報的境外所得有哪些內容?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外(以下簡稱境外),廣州注冊公司下列所得均為來源于境外的所得:
1、因任職、受雇、履約等而在境外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;
2、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;
3、轉讓境外的建筑物、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或者在境外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;
4、許可各種特許權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;
5、從境外的公司、企業以及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取得的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。
常見的境外所得包括:在境外任職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或勞務報酬所得,轉讓境外企業股權、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的財產轉讓所得,從境外獲得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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